(四)谏垣与政府之水火
现在再讲到宋代的监察官。
其先在汉代,监察权由副宰相御史大夫来行使。当时御史大夫的监察范围,外面是中央地方内外百官,内面是王室和宫廷,全属御史大夫监察权所及。御史中丞是一个副御史大夫,这是专门监察王室和宫廷的,也可说是监察皇帝的。另一御史丞,则监察政府,不论中央地方都在内。故就职权分配言,御史大夫是宰相的耳目或副手。宰相发命令,副宰相则帮他监察。那时宫廷和朝廷,既是一体受宰相之节制,自然监察权也要内及宫廷了。后来御史退出皇宫,单独成为御史台,其职权便只限于监察政府,而没有监察皇帝和宫廷的权。但政府官职中,还是有监察皇帝的,这叫作谏官。
谏官也远自汉代便有,如“谏议大夫”之属,在汉属光禄勋。就其官职名义,便是专叫他追随皇帝,在皇帝近旁,专来谏浄和讽议皇帝的言行。光禄勋乃九卿之一,隶属于宰相;则谏议大夫当然是宰相的下属。及到唐代,此种谏官,都属于门下省,和前面讲过掌封驳的“给事中”同属一机关;如“谏议大夫”“拾遗”“补阙”之类都是。大诗人杜甫就做过拾遗。这些官,阶位并不高,亦无大权,但很受政府尊重。大抵是挑选年轻后进,有学问,有气节,而政治资历并不深的人充任。他们官虽小,却可向皇帝讲话。“拾遗”如东西掉了重新检起,这是指皇帝遗忘了什么,他可以提醒他。“补阙”是指皇帝有了什么过失,要替他弥补。此外还有“司谏”“正言”等。总之正名定义,他们都是专向皇帝谏浄过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