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村单位的小型工厂,设立在电力供给不到之处,技术上限制还是太大,虽则出品的品质提高了,经营上不能合理化。所以推广部又试验代缫制度。代缫丝厂依技术的需要设计它的规模,承接各地育蚕合作社的原料予以代缫。生丝出售后,扣除生产费用,把余款交付合作社。在战前这种代缫制度已经试验成功,但是几个工厂都给日本军队烧毁,有一处曾经几次有计划地破坏,因为依日本自己刊物上所述,他们十分明白这种工厂在中国经济复兴中的重要性,去暑女蚕校在万般艰难中,得到妇女指导委员会的支持,恢复了一个厂。这一个嫩苗在目前风雨飘摇中还能存在,实是一件值得珍惜的希望。
我在上篇里曾说乡土工业的规模是有伸缩性的,在技术的需要之下,可以在合作基础上成立服务工厂,把那一部分不宜分散在农家的集中到村单位的小型工厂里,再把不宜分散在村子里的,集中到中心村里为一个区域中的原料生产者服务。譬如,我们继续推广利用生丝原料的制造事业,好像织绸、织袜、织绢以及制造其他用丝的日用品,有很多又可回到农家或乡村里去,出品再集中了在运销合作社的机构中推广到消费者手里。
在访问英国时我曾见过他们全国消费合作总社的朋友,交谈之下,他甚至向我建议,中国这类生产合作社如果发达到一个程度,他们消费合作总社极愿意发生关系,直接沟通国际间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这话虽则现在说来还是太早,但是这种可能性是值得注意的。这是反国际独占的一个方案,我愿意留这一句话给将来有志于国际合作运动的人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