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歌颂自然
老子崇尚“自然”,这是从来没有异辞的。他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把自然抬到最高的地位,所谓“道”也只是“自然”之道,层层推究,最后总归到“自然”上。他不说世界是神造的,由神主宰一切,而认为世界上一切都是自然之道,自己如此。他不仅不象墨家那样“尊天、明鬼”,并且也不象儒家那样对于天鬼问题说得恍恍惚惚,而是干脆摆脱了关于天鬼的原始迷信。他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刍狗”就是用草扎成的狗,为给死人陈列用的,如象现在葬埋时候所用的纸人、纸马……一样。这种东西,用的时候象煞有介事地摆出来,用过了烧掉、抛掉,一点也不爱惜。从老子看来,万物都象“刍狗”一样,时而摆出来,时而又抛弃掉,自生自灭于天地间,什么天心仁爱,生育万物,象儒家那种说法,他是断然反对的。以自然论代替神造论,以“机械论”代替“目的论”,为后来各家无神论开其先路,这实在是老子的一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