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目标的理解
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指出“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不过,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财政性教育占GDP4%的目标还没有实现。2008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为3.48%,达到1993年以来的历史最高水平。从国际比较来看,4%并不是高标准,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教育指标2006》显示,2003年世界主要发展中国家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平均为4.1%,2002年世界公共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平均为4.5%,OECD国家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为5.7%。经过深入细致的论证,《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