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外官于民生疾苦,不使上闻,朝廷一切为民诏旨亦不使下达,虽遇水旱灾荒,奏闻部复,或则蠲免钱粮分数,或则给散银米赈济,皆地方官吏苟且侵渔,捏报虚数,以致百姓不沾实惠,是使穷民而益穷也,如此有不上干天和者乎?
五、大小问刑官员将刑狱供招不行速给(结),使是良民久羁囹圄,改造口供,草率定案,证据无凭,枉坐人罪。其间又有衙门蠹役,恐吓索诈,致一事而破数家之产,如此有不上干天和者乎?
六、包衣下人及诸王、贝勒、大臣家人,侵占小民生理,所在指称名色,以网市利,干预词讼,肆行非法,有司不敢犯其锋,反行财贿,甚且身为奴仆,而鲜衣良马,远甚仕宦之人,如此贵贱倒置,为害不浅。
以上数条,事虽异而原则同。总之,大臣廉,则总督、巡抚有所畏惮,不敢枉法以行私;总督、巡抚清正,则属下官吏操守自洁,虽有一二不肖有司亦必改心易虑,不致大为民害。此等事,非朕不素知,但以正在用兵之际,每示宽容。今上天屡垂警戒,敢不昭布朕心,严行诫饬,以勉思共回天意,作何立法严禁,务期尽除积弊,着九卿、詹事、科、道会同详议具奏,特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