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美]弗洛姆:《自为的人》,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万俊人译。
[1] 《时间与永恒》,N.N.格拉策编:“肖肯丛书”,纽约,1946。
[2] 弗洛伊德在他早期的“自我理想”概念中强调了这一方面。
[3] 读者可以从我在《关于权力与家庭的研究》(M.霍克海姆编,巴黎,菲力克斯·阿冈,1936)一书里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中找到关于良心和权力之关系的更为详尽的分析。
[4] 该隐为亚当的长子,《圣经》中说,他杀死了他的弟弟阿伯尔,因此而受到惩罚。
[5] 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创造出来的这一观念,超越了《旧约》这一部分的权威结构,而事实上,这种观念也是犹太基督教宗教得以发展,尤其是在其神秘的描述中得以发展的另一根支柱。
[6] 尼采:《论道德的谱系》,第2章,第16节。
[7] 尼采:《论道德的谱系》,第2章,第16节。
[8] 参见《逃避自由》一书,关于民主社会里无名权力的讨论。
[9] 卡夫卡在写给他父亲的信中,就曾想对他的父亲解释他为什么总怕他的原因。这些解释是这一方面的经典性文献。(参见A.F.卡夫卡:《杂录》,纽约,年年倍增出版社,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