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选用生动的语言
准备法庭辩论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在每一具体场合下寻找最合适、最准确和最生动的语言去表达自己的思想。无论什么发言,语言是其根本,所以,在语言的使用上必须慎重,特别是在法庭演说中。为了捍卫自己的观点,要找出最适合表达思想和情感的语言形式,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有很高的语文水平。高水平的辩论应该符合以下标准:准确的思维,丰富多彩的语汇,正确的语法,严谨的逻辑,具有文学形象,符合现代通行的正确发音规则和重音规则。
经过不懈地自我完善和经常当众发言,每个律师都会逐渐形成自己的演说风格。演说风格是一种具体实现辩论艺术方法的个人化形式。演说风格又是指语言的形式和个性,讲话的音调、语调和表达力,它可将体现辩论内容的一切表达融为一体。在演说风格中,集中了律师的个性、个人素质、知识面、专业水平、生活经验、演说技巧、才能以及辩论艺术的内部韵律,语言的节拍、抑扬顿挫,等等。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庭辩论者,就应该有敏锐的感觉和洞察力、强烈的激情和公开与人交往的渴望,就应该坚持不懈地完善自己的辩论艺术。锤炼语言,磨炼风格,是一项需要恒心的、细致的、必须坚持不懈的工作。在准备法庭辩论并对语言和风格下功夫时,必须牢记辩论的内容,牢记对案件的主要结论,因为语言和风格归根到底还是为思想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