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伊斯坦布尔因为带人参观博物馆被罚过款。”
“哪个博物馆?”
“托普卡珀博物馆。”
“你那时候也是假扮成正式导游了吗?”
“那里的导游必须有资格证,而我没有。”
“你曾经从这里开车去过伊斯坦布尔吗?”
“这属于刑事犯罪吗?”
“回答我,去过吗?”
“去过几次,一些游客喜欢公路旅行。怎么了?”
他没有回答,而是从写字台上拿起一个信封,开始用铅笔写写画画。我此时迫切地想来根香烟,但是又不敢真的点上一根,免得自己看起来太过悠哉。我确实很不安,也很困惑,但是我得确保自己看起来也是这个样子。于是,作为代替,我喝了口白兰地。
他总算停止了手里的动作,抬起头,说道:“好了,亚瑟。这里有一沓白纸和一支笔。我来说,你来写。不,不用废话,就照我说的做。”
我完全不知道他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能拿起笔。
“准备好了?”
“好了。”
“开头写上,‘致雅典警察局局长’。明白吗?继续。‘我是住在’——写上你的地址——‘的亚瑟·A. 辛普森,特此供述,6月15日,我用万能钥匙非法进入布列塔尼大酒店沃尔特·K. 哈珀先生的套房,偷走了价值300美元的美国运通旅行支票,支票号码为……’”